2023-06-11 15:01:02
古有四两拨千斤、现有四石贷八亿。
文丨宋颂
出品丨热浪财经
在“领导”授意下,金融租赁公司总裁及同事点石成金,将千万石头估值11亿,协助借款人得到8亿贷款,最终形成不良贷款。
领导授意,点石成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借款方为中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某有限公司,其实控人为赵某于2017年找到时任当地城商银行董事长张某,请求帮助解决8亿元短期贷款。
张某安排时任当地银行下属金融租赁董事长刘某办理,刘某后指示时任当地金融租赁副总裁王某以及李某所在的项目一部具体负责。
据公示信息,同年12月,借款方及联合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后,时任当地金融租赁副总裁王某联系到评估公司,并授意评估人员按照其他评估公司对苏州某公司及中某公司提供的租赁物4块灵壁石的价值进行评估。
同时,王某、李某在贷前调查时堪称走马观花,不仅未查实相关房产抵押权属而且不顾同事唐某风险揭示,在明知该融资租赁业务存在巨大风险情况下,仍要求唐某篡改贷前调查报告并对借款方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发放期限为2个月的借款。最终经刘某同意,报当地城商银行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当地金租公司与苏州某有限公司及中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后,公司评估人员在王某授意下出具了4块灵璧石价值11.06亿元的虚假评估报告,后经评估四块灵璧石估价约一千余万元,同11.06亿元相差百倍。
后经当地价格认证中心估计鉴定,贷款8个亿。但该贷款到期后,苏州某公司及中某公司仅支付少量利息,本金及大部分利息一直拖欠。最终,当地金租公司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案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回款300余万元,余款8亿余元尚未追回。
在形成不良贷款的事实面前,当地金融租赁董事长刘某“另辟蹊径”,先联系当地城商银行一分行高层以8.39亿元贷款形式放给忠某集团旗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且让其代持该笔不良资产,后联系该集团安排旗下另一家投资公司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8.46亿元再将此不良资产回购,并同当地金融租赁签署委托清收协议和兜底协议。
大额债务资产兜了一圈,当地金融租赁明面上不仅清除了该笔不良资产,忠某集团旗下公司还获取了755万元佣金,并递送给当地金租负责人高达150万元的好处费。
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忠某集团最终代持资金源自于当地城商银行一分行发放的贷款,可当地金租公司无法将苏州某项目的损失收回,导致该集团无力偿还当地城商银行的款,最终苏州某公司项目的损失又回到了放贷主体当地城商银行一分行及下属金融租赁公司。
最终,当地金租王某因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李某因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两位“领导”也未能幸免,21年9月辽宁银保监局对当地金融租赁及两位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当地金融租赁董事长刘某对罚单负有责任,处以警告处分,而当地城商行董事长张某在卸任一月后因病离世。
融资租赁乱象丛生、坚决打击类信贷业务
无论是苏州某公司及中某公司用四块石头,引发银行内部大雷。还是租赁行业“无票案、抽水案、高贷案”的兴起,都不仅折现出地方性金融机构对待风险管理的消极态度,还表露出融资租赁行业环境混乱的现象。
据了解,案件涉及银行作为当地最大的上市公司,前期各项业绩一直名列前茅,但作为银行机构,该银行后期产业重点则聚焦于投资金融资产的发展,面对风险度高、融资来源、监管要求不同的的投资金融资产,稍不留神就可对自身产生致命的打击。
银行业开展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意在提升自身多元化经营属性、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同时合理配置自身资源。可该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地金融租赁作为当地银行下属金融机构,以售后回租形式向承租人发放抵押贷款,此类“类信贷”业务,增加了融资双方的风险同时,也为监管敲响了警钟。
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活动,针对前期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以融物为名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或低值高买租赁物、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
各银保监局将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金融租赁公司以融物为名违规开展业务,防止租赁业务异化为“类信贷”工具。
随着监管发文支持,有利于金融租赁公司合规构筑租赁业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同时,监管机构也将持续督促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不忘初心、回归本源,进一步同各金融机构加强配合,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