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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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门峡市科技局发布《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的政策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即每个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培育
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
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科技型企业。
鼓励市级以上高新区聚集全市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增强产业孵化优势,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招引机制。
持续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做优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载体。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高标准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孵化。
对孵化绩效显著的科技孵化载体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市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总数超过15家。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
完善科技计划研发支持机制。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攻关项目中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占比不低于50%。
鼓励各县(市、区)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对“四科”标准中小企业给予直接支持。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创新联合体建设,对组建1年以上,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产业发展显著的给予资金支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贯通,大中小企业融通的良好局面。
深化“揭榜挂帅”“赛马”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探索“企业出榜”的项目形成机制,吸纳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
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反哺研发。
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奖补力度,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服务,可按实际发生额给予30%的补助,最高额度为每年20万元/年。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健全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符合条件的优先升级为省、市研发平台。
暂不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依托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立研发平台,完善研发体系,开展研发活动。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奖补,引导鼓励各县(市、区)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向“四科”发展,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00家。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供给
充分发挥省、市“科技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品牌效应,引导更多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支持。
开展省、市“科技贷”贷款贴息财政奖补,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深化与银行战略合作,支持银行设立科创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开展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
鼓励各县(市、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
探索开展揭榜挂帅攻关险等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分散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风险。运用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动态掌握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向各类金融机构推送融资信息,搭建科技企业与各类资本对接的渠道桥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精准度。
积极争取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三门峡市设立子基金,加大对三门峡市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鼓励县(市、区)设立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
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重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引育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人才科技30条”,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加快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持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鼓励和支持省、市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任职或兼职。
为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来豫工作提供便利,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和省外国专家项目。
鼓励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产品转化示范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研发成果供给,持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探索“先赋权、后转化”,充分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支持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到中小企业等单位创新创业。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研发成果高效对接机制,建立完善技术成果供给库和全产业技术需求库,吸纳集聚市内外高校院所优质科技成果,征集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供需双方提供智能匹配、线上对接等服务功能,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或科技园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碳中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强适应研发的应用场景供给,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产业和新业态。
完善各类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鼓励各类科技园区建立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将中试基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等支持力度。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