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1 13:15:23
近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一市两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力争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的示范地区。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十四五”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合作与发展,江苏以及上海、浙江、安徽信用办联合印发《2021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工作计划》提出,深化“信用长三角”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用长三角”平台运行的长效机制,夯实信用信息合作基础,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协同监管和社会服务功能。
《意见》提出,以构建示范区内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力争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跨区域创新应用的示范地区为目标,并坚持“跨域联动,协同推进”“数据驱动,信息共享 ”“依法合规,稳步探索”的三大原则。
“当前,信用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方面之一,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但整体上,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在推进信用管理时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华略智库主管合伙人、首席研究员、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夏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比如,评价标准不尽相同,信用的互联互通做得还不够。同时,在信用管理方面,以及整个数字化信息化的应用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换句话说,还存在很多信息壁垒。
《意见》提出了五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分区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二是推进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互认共享,三是夯实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数据支撑,四是探索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五是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主体权益保护。
在建立健全分区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根据《意见》,要进一步加大对于示范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供给力度,同时支持一市两省现有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在两区一县先行先试。
“在一体化示范区推进两区一县的信用一体化工作,是对整个长三角信用一体化的具体探索和实践。”夏骥说,这意味着,整个信用标准的统一、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认,以及利用数字化方式进一步提升信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夏骥看来,信用不仅仅是治理问题,接下来还有很多的应用场景需要面对,比如围绕企业的综合授信,促进整个企业、人员这样的一些要素的跨区域的自由流动等。
“《意见》对整个跨区域协同治理将带来极大的促进。”夏骥说,过去在信用不透明的情况下,存在“换个马甲继续干”的现象。对此,《意见》明确,希望今后在一体化示范区能通过信用一体化尽量减少或杜绝上述现象,并提供非常有益的参考,“此外,一体化示范区的推进,对跨区域营商环境的共治和共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都是一大重要探索”。
《意见》还明确,要提供三重保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二要创新实施路径,探索建立“一地创新、多地推广”机制;三要强化安全保障,积极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